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李艳伟2016-09-03 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6年9月3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国防交通规划

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四章 民用运载工具

第五章 国防运输

第六章 国防交通保障

第七章 国防交通物资储备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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