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日从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业务纠治办法》日前印发施行,重点对预算管理、账户资金管理、经费开支、结算管理、内部接待场所财务、预算外经费管理6个方面、69种财经违规情形,依法依规纠治整改,深查严纠突出问题,切实规范财经纪律,形成依法管财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根据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从今年2月份开始全军组织开展财务工作大清查,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各项经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抓住“清、查、纠、改”关键环节,自上而下,逐级清查,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切实把存在的矛盾和积弊曝光见底。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全军蹲点督查,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擅自调整经费预决算、截留克扣挪用经费、无预算超预算开支、违规开立银行账户、不按规定存储资金和借垫款、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走访慰问、利用虚假发票合同套取资金、结算手续程序不合规、未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在内部接待场所转移报销开支、隐匿转移预算外收入设立“小金库”、拖欠应上缴经费、擅自扩大成本性费用开支等财经违规问题。
《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业务纠治办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纠治措施,直接适用的“对号入座”,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按照法律原则和法治要求予以细化。业务纠治区分一般违规与违纪违法,区分公务开支与个人徇私,一般违规的公务开支重在纠治规正,个人徇私退还追回有关款项,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之后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区分不同情节和性质,包括责令改正、退回款项、经济处罚等不同措施要求;对涉嫌侵占、私分、贪污、贿赂等违纪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纠治整改实行按级负责、按权限处理,各大单位可结合实际予以补充细化,做到问题纠治全面覆盖。
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办法》落实,既抓好当前存在问题的立查立治,更要以此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处方式”纠治整改,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层级分部门分行业的财经管理制度体系,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财经违规违纪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长效机制,为实现依法管财新常态提供根本保障。(杨小庆、张晓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