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有关部门联合颁发《办法》

实施军民融合基地化培养部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王昕、董泽责任编辑:冯玲玲2014-12-06 08:45

为适应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装备技术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军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军民融合培养人才质量效益,近日,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防科工局综合司联合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基地化培养部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工作。

《办法》依据《依托装备承制单位培训军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规定》制定,明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培训基地,是军队依托装备承制单位设立的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培训机构,是培养部队装备技术保障骨干的重要平台。《办法》规定,基地建设必须坚持以部队需求为牵引,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军地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着眼形成军地协作、共同管理、联合育才的基地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基地建设质量和培训水平,《办法》对基地的申报设立、管理机构、考核评估、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基地每年增设一次,主要在具备一定教学条件和培训经验的装备承制单位设立;建立军地联合三级管理机制,每三年对基地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调整撤销基地的重要依据;对建立基地的装备承制单位,军地在加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信息资料等教学条件建设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承担教学任务人员,在立功受奖、职务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培训工作有效落实。

依托装备承制单位建立军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培训基地,是军民融合培养人才、提高部队装备技术保障能力的创新举措。《办法》要求,军地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实现强军目标,着眼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统筹协调,注重科学管理,大力推动基地建设,为促进大批能够担当强军重任的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快速成长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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