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中央军委审计署审计长郭春富就条例修订和学习贯彻等有关问题,接受了军报记者专访。
问:请谈谈这次条例修订的意义
答:自1934年起,我军先后发布了5部审计条例。上一部条例是2007年发布实施的,10年来,对规范军队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完善。第一,这是履行审计监督使命任务的现实需要。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深化,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军事经济资源配置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对军队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迫切需要完善审计制度,进一步拓展审计职能、强化审计职权、加大审计力度、严肃处理处罚,在服务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二,这是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审计作为军事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军事经济监督的专门力量,新形势下,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担负更加重要的职责使命,需要及时修订审计条例,以法治的方法思路推进依法施审、依法建审,以刚性的制度执行实现审计监督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第三,这是推动审计改革落地落实的实际举措。军队审计体制由“党委领导、按级负责”调整为“区域设置、统管统派”,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给审计职能定位、领导关系、管理模式等带来重大变化,需要根据改革与立法相衔接的要求,抓紧修订条例,对审计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方法手段、管理要求、制度机制等作出新的调整和规范,切实把体制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
问:请问这次条例修订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答:这次条例修订工作,我们的总体考虑:一是把握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把看齐追随的政治要求贯穿修订工作始终。二是注重继承创新。在保持传承性的同时,学习借鉴国家审计先进经验,围绕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对军队审计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现代军队审计制度。三是厘清权力责任。合理区分审计机构、审计对象、党委、机关部门在审计活动中的职权与责任,做到主体明确、界限清晰、权责对等。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着眼增强条例的适应性和操作性,注重处理好上与下、左与右、内与外、军与地等各方面关系,确保条例修订工作的质量。